發布時間:2022-01-28 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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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 682 號)、《建設項目竣工 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國環規環評[2017]4號) 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批部門的審批意見等要求, 2022年1月20 日, 江蘇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表編制單位、 以下簡稱“公司”)組 織相關人員、 江蘇中之盛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以下簡稱“中之盛”) 及邀請的技術專家(名單附后) 組成驗收組, 對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第一階 段竣工進行環境保護驗收。
驗收組聽取了公司對項目建設情況及環境保護執行情況的匯報、驗收監測單位 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 查看了項目現 場及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 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 常熟市尚湖鎮王莊王金路貨架工業園區
項目性質: 異地擴建
行業類別: C3411 金屬結構制造
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 新建建筑面積13847m2,購置相關設備,年增產立體車庫 4000臺、自動化控制系統4000件。因企業建設計劃調整,實際建設時分兩階段建 設項目;第一階段部分設備未購置,已建成部分可年產立體車庫3000臺、自動化 控制系統3000件
項目新增人員50人(第一階段實際新增30人) ,一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日 300天、 2400 小時。
(二) 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9年10月委托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蘇 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 2019 年 12 月取得了 蘇州 市行政審批局對該環評報告的審批意 見( 蘇行審環評 [2019]20176號)。
項目于2021年7月開工建設, 2021年12月建成并開始調試。 2021年12月,委托
中之盛對該項目竣工進行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中之盛于2021年12月20 日及21 日對 廢水、廢氣、 噪聲進行了監測,出具了檢測報告(2021)中之盛(委)字第 (12039)號。2022年1月,在現場考察及對比驗收監測數據的基礎上, 公司編制了 《江蘇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 收監測報告》。
項目從開始建設到投入試生產期間,未發生投訴情況和違法處罰情況。
(三) 投資情況
本項目環評總投資4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2萬元,所占比例2.3%。因企業建 設計劃調整,實際建設時分兩階段建設;本次為第一階段驗收,實際總投資 31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5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 1.82%。
(四)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蘇行審環評[2019]20176號”批復對應的江蘇浩昌立體車庫 制造有限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 生產設備及公輔設施。
主要設備有: 激光切割機2臺、 三維鉆床1臺、 噴涂生產線1條等設備。詳見項 目《江蘇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附件9主要設備一覽表。
二、工程變動情況
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進行建設, 生產廠房、 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及配套設施均未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第一階段未建設食堂,無食堂廢水產生。生活污水排放量為720t/a。生 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創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錫北運河。
2、廢氣
本項目第一階段已購置設備,廢氣主要為焊接工序產生的電焊煙塵,拋丸工 序產生的粉塵,噴塑工序產生的噴塑粉塵,噴塑固化產生的有機廢氣及天然氣燃 燒廢氣。
項目第一階段未購置噴漆生產線,故暫時不產生漆霧及非甲烷總烴;未建設食 堂,不產生食堂油煙廢氣。
3、噪聲
本次擴建項目噪聲源于激光切割機、沖床、拋丸機等,其噪聲源強度約 75~85dB (A),企業通過采用合理布局、消聲、隔聲、減振和綠化降噪的方法降 低噪聲,可以削減噪聲20dB(A)左右。
4、固體廢物
本項目新建固廢暫存場所200m2,危廢暫存場所20m2 。產生的生活垃圾統一收 集后委托環衛部門處理;一般固廢:邊角料、廢屑、除塵器收集物、噴塑回收顆粒 物、包裝廢料收集后外賣。危險廢物:廢機油、廢活性炭委托資質單位處置。
5、其他環境保護措施
(1)衛生防護距離
本項目以一車間邊界為起點設置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本項目及100米噪聲防護 距離,目前該范圍內無居民點等環境敏感目標。
(2)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編號: 91320581MA1Q26R52F001X。
(3)其他
公司已按規范設置各排放口,廢氣、廢水排放口及固廢暫存場地設標志牌。
四、環保設施監測結果
2021年12月20 日、 2021年12月21 日,中之盛對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第 一階段進行了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監測期間公司生產正常、各項環保治理設施正常 運行, 生產負荷大于75%,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在驗 收監測期間: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生活廢水達到常熟中創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接管標準限值。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有組織監控點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 達到江蘇省地方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728—2019)表1 標準限值的要求,有組織監控點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達到江蘇省地方 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標準限值;無組織監控 點顆粒物的排放濃度達到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32/4041-2021)表3標準限值的要求,無組織監控點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達 到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限值
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該公司廠界四周晝間環境噪聲監測值均達 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的限值要求。
五、 總量控制
本項目固廢妥善處置,零排放; 廢水、廢氣污染物實際年排放量低于環評中總 量控制數據,故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六、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國環規環評[2017]4號) 的相 關規定和要求,驗收組認為江蘇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擴建立體車庫生產項目 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
七、建議及要求
1、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制定環境監測計劃,定 期對污染源的排污狀況進行監測。 2、加強防治設施運行維護,確保廢水、廢氣、噪聲達標。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 健全日常管理臺賬。 3、做好危廢產生、收集、暫存、處理處置工作及相應的臺賬管理工作,確保不造 成二次污染。
八、驗收組成員
驗收組成員名單見會議簽到表。
江蘇浩昌立體車庫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 20 日